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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江苏省老科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苏老科字〔2018〕28号

各市老科协、省老科协各分会、各直属单位老科协:

省老科协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3年12月在南京召开,到今年12月满5年,根据协会《章程》和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老科协今年需进行换届,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

为做好省老科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按照省老科协七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省老科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方案》, 现就推选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规模和组成原则

各市老科协、省老科协各分会、各直属单位老科协,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产生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选名额以各地、各分会和直属团体会员的人数、行业分布、老科协工作开展情况等确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在会员代表中产生,人数不超过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具体推选名额见《江苏省老科协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行业(专业)、本地区、本单位老科技工作者中业绩突出、有较高威望和代表性;

3.热心老科协事业,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新推荐代表应为老科协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为当然代表。

三、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方法和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经过民主程序推选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选要充分考虑其代表性和广泛性。被推选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江苏省老科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于9月5日前报省老科协秘书处。

2.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或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4〕58号)文件精神,党政机关干部被推荐为理事候选人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人:丁翔 025-83309599 19962023050

邮 箱:jsslkx@qq.com

附件:1.江苏省老科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

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老科协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江苏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2018年7月19日
  • 责任编辑:江苏省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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